这几年有机肥的大力推进,对防治农田污染、提高农产品质量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这两年农村农业部在全国100个县都有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行动,并给予每县1000万元补贴资金。另外,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
**这几年有机肥的大力推进,对防治农田污染、提高农产品质量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这两年农村农业部在全国100个县都有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行动,并给予每县1000万元补贴资金。另外,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天津、湖南等地都相应出台了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而在前几天,广州市农业局与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方案是从明年开始实施,有三年的有效怄气,那么我们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主要的补贴对象以及其补贴标准吧。** **
一、补贴对象有哪些?
通知方案中所指商品有机肥包括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和液体有机肥料。补贴资金釆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用于降低购置商品有机肥成本支出。
补贴对象为广州市范围内种植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种植大户(15亩以上)、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补贴标准是多少?
凡是纳入补贴范围的补贴对象购置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300元,购置补贴最高不超过1吨/亩/年,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贴标准。
三、谁可以成为供货企业?
商品有机肥供货企业的核实,按照企业申请、区级审核、市级核实的程序,核实通过后在广州市农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供货企业和肥料登记证号码。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随时可以申请为供货企业,但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二是所生产补贴商品有机肥必须以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包括沼液)、秸杆等为主要原料(30%以上)。
三是所补贴的商品有机肥必须取得肥料登记证号。
四是近两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四、补贴对象的责任
1.主动提高科学用肥水平,减少化肥使用量。
2.在规定的时限内如实进行申报。
3.建立施用商品有机肥台帐。
4.履行产销对接签订的协议。
5.主动接受农业、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